为了加强图书馆计算机管理,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设备的作用,有利于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寿命的延长,更好的给读者提供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服务窗口计算机管理规则
1、服务窗口计算机由系统技术部负责管理、更新及维护。
2、电子、图书、期刊阅览室的计算机采用免费系统登入使用。
3、读者用计算机都装有硬盘保护系统,读者可将当天数据保存在硬盘最后一个盘符,以免数据丢失。
4、凭借书证可在电子阅览室和书库自助上机使用。
5、定期对电脑主机、显示器、键盘等配件上的灰尘进行清理。
6、定期对windows系统、杀毒软件等的更新和升级,维护和保养好计算机设备。
7、每年对使用3年以上的电脑主机进行彻底除尘一次。
8、寒暑假期,对不使用的电脑清洁后加盖防尘罩。
二、办公室工作机管理规则
1、办公室工作机包括各部门个人办公使用的所有计算机。
2、办公室工作机由使用人负责管理,要求使用人对杀毒软件和windows进行定时更新。
3、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,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,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。
4、使用人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部件,如鼠标、键盘等。
5、使用人不得擅自拆开机箱,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,须及时通知系统技术部维修或安装。
6、如软件出现故障,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,需要重装系统,由使用人预先备份数据,再向系统技术部申请安装。
7、如工作岗位调动,一般计算机不随人走,特殊原因由系统技术部负责调配。
8、搞卫生时,抹布要拧干,防止机箱、显示器内进水。
三、图书馆辅助设备管理规则
1、辅助设备包括移动硬盘、打印机、扫描仪、投影仪等计算机辅助设备以及复印机、照相机、装订机等图书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设备。
2、分配给各部门的辅助设备由使用部门自己保管,其他辅助设备一律由系统技术部负责保管。
3、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,使用或保管部门要负全部责任。
4、如设备出现故障,须及时通知系统技术部,并由系统技术部负责维修。
5、如投影、照相机等设备需要借用,需向系统技术部提出申请,做好借用登记并按时归还。